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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2015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
作者:gxy编辑:审核:时间:2015-06-24点击: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员工放假及开学安排

员工放假时间为7月11日(星期六)-8月31日(星期一)。老生9月1日(星期二)到校注册,9月2日(星期三)、6日(星期日)进行学年鉴定,9月3日(星期四)-5日(星期六)调休放假,9月7日(星期一)上课;本科新生9月6日(星期日)报到,9月7日(星期一)-9日(星期三)进行入学教育,9月10日(星期四)-25日(星期五)军训,9月28日(星期一)上课。研究生新生9月6日(星期日)报到注册。

二、教职工放假安排

1.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5日(星期三)-8月26日(星期三),8月27日(星期四)正常上班。

2.假期值班时间为:上午8:30-11:30;下午15:00-17:30。

3.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,并将值班安排(包括值班人员名单、值班地点、值班电话和带班负责人等)于7月9日(星期四)前报学校办公室307室。

4.生产经营性单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安排职工休假。有探亲假的教职工应在暑假期内安排探亲。

三、暑假放假前后的部分工作安排

1.做好放假前的教学、科研及各项常规工作,组织好期末考试等各类考试。

2.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和2012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。

3.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暑期教学实习、科学研究、社会实践、社会服务、就业等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和质量监控,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

4.相关职能部门、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员工的管理,要对留校员工进行安全教育。暑假期间,图书馆、各级各类实验室、后勤服务等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场所、食堂、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,基建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校园美化工作,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条件。

5.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暑期务虚工作,谋划好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。

6.做好暑期中层干部培训班及干部学习培训工作。

7.做好2015年人事人才工作和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。

8.认真谋划好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,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9.做好2015级本科生新生录取工作。

10.做好2015年湖北省老员工村官岗前培训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、做好自学考试的组考及评卷工作。

11.推进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,组织好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,做好校园基建、环境绿化建设等工作。

12.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放假前要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对实验室等有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安全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。制定好暴雨等极端天气、突发事件、防汛抗旱等的应急方案,对重点部位,要明确责任,加强防护,确保安全。

集团办公室

2015年6月23日